履行检察职能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云上荆州报道:在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斗争中,检察机关是一支至关重要的生力军。在案件的侦查方向、证据完善、审查起诉等环节,检察机关发挥了“定盘星”的关键作用,将疑案办成铁案。

2016年11月4日,洪湖市燕窝镇长江段发生了触目惊心的一幕:一伙人举起钢叉,另一伙人手持刀具,持械驾艇,对撞斗狠。冲突中,一名男子被钢叉刺中左胸身亡,另一人受轻伤。检察部门发现,在公安机关就这起恶性案件提请逮捕的嫌疑人当中,似乎少了幕后的“核心人物”。

除恶务尽,检察机关向公安侦查部门发出检察意见,引导进一步深挖案情。经向上级申请,发生在长江上的“1104”命案,被指定到洪湖市公安局进一步侦办,并同另外一起相关的团伙犯罪案件并案侦查。终于,案件幕后主使——在洪湖燕窝镇非法采砂的砂霸张新民,落入法网。但是,对于这几起案件性质的认定,公检法等几家办案单位一度产生分歧。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发现,这起案件涉黑涉恶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等,已经具备。

为此,办案人员对相关个案逐条梳理,查找程序瑕疵和证据缺陷,提出100多条补充侦查意见,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一起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最终办成了湖北省首起长江非法采砂涉黑命案。

2019年3月27日上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判处张新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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