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农业农村厅公示了2018“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名单,全省100个行政村入选。其中,荆州市3个乡村上榜,分别为松滋市刘家场镇油榨口村、洈水镇北闸村和公安县章田寺乡罗家塌村。
进步村有哪些优惠政策——
进步村可获5万元奖励
湖北各级财政将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采取适当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从2009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奖励资金,按每个村5万元的标准,奖励100个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好较快的村。
实行部门与村结对帮扶
各地将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等方面对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结对帮扶,兴办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形成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支持村集体盘活土地资源
对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允许其依法按规划使用土地开展生产和经营,促使集体土地资产获取更大收益。村集体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归村集体管理使用等。
鼓励企业投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鼓励村企自愿结对,合作开发,实现双赢。结对企业可以与村合作进行旧村改造,盘活存量资产,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兴办经营服务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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