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8月7日)获悉,湖北宏业实业酒业分公司生产的“玉宇泉地窖酒”白酒在2019年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样单号:GC19420000003431072),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系武汉中商平价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荆门石化店从湖北宏业实业酒业分公司购进的“玉宇泉地窖酒”白酒。
荆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核查处置情况进行了通告,湖北宏业实业酒业分公司生产的“玉宇泉地窖酒”白酒,甜蜜素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产品共生产20瓶,全部销售给武汉中商平价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荆门石化店,其中销售7瓶,退货13瓶。
对于湖北宏业实业酒业分公司生产不合格“玉宇泉地窖酒”的违法行为,荆州市市场监管局给予该单位没收扣押的不合格批次“玉宇泉地窖酒”2瓶;没收违法所得595元;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湖北宏业实业酒业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公司员工误将“玉宇泉地窖酒”配制酒的商标贴在了“玉宇泉地窖酒”白酒的包装上,导致误使用白酒的标准检验。现要求该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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