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我国餐厨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37%-62%。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我省近日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记者探访
环卫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
昨日(1月4日),记者分别探访了武汉、咸宁两市多家餐馆。
在武昌沙湖路,1公里左右的马路边立着多个餐厨垃圾桶,上面标注着餐厨垃圾的种类:骨骼内脏、菜梗菜汁、果皮茶叶、剩菜剩饭等。一家餐馆的服务员介绍,店内有专门存放餐厨垃圾的容器,环卫部门的餐厨垃圾车会定时前来清运。此前,城管部门到店宣传时要求,餐厨垃圾不能随意倾倒、出售或交给无处理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在咸宁市区两家酒店的后厨,记者看到,清洁区摆着一台餐厨垃圾处理器。服务员将顾客吃剩的食物倒入机器,分离出污水和固体残渣。污水中的油脂被分装到废弃油脂桶,剩下的水由下水道排走。
新政要点
用餐厨垃圾喂猪将受到重罚
今年3月1日,《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对餐饮企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不得与其它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不得排入污水、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不能随意倾倒、抛撒,不允许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它食品,不得直接用来喂猪等。
《办法》还明确了处罚内容。未建立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台账的,由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至1万元罚款;将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且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至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直接用泔水喂猪的,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至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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