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新冠病毒疫情统计的最新口径,今日起全省将临床诊断病例(原统计在疑似病例之中)纳入确诊病例数公布。
2020年2月12日0时-24时,荆州市新增新冠肺炎病例321例(其中核酸检查阳性病例34例,临床诊断病例287例),其中:中心城区159例、江陵县7例、松滋市82例、公安县35例、石首市1例、监利县29例、洪湖市8例。全市新增病亡2例。新增出院22例。
截至2020年2月12日24时,荆州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病例1431例(含临床诊断病例287例),其中:中心城区529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55例)、江陵县39例(含临床诊断病例7例)、松滋市164例(含临床诊断病例82例)、公安县121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9例)、石首市91例、监利县229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8例)、洪湖市258例(含临床诊断病例6例)。
全市累计治愈出院102例。累计病亡23例,其中:中心城区8例、江陵县1例、松滋市3例、公安县1例、石首市1例、监利县4例、洪湖市5例。
按最新统计口径,荆州市现有在院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患者1306例,其中:重症109例、危重症49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现有疑似病例504人,在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504人。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10439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4255人。
我市一直将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比照确诊病例在定点医院隔离救治,今后将继续坚持这一原则,确保每一名感染新冠病毒的病人都能得到及时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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