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通过线上调解,1天时间审结35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批量案件,城区某房地产开发商与35名业主达成调解协议,限期分别向各业主支付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日前,市中院立案庭受理了一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一方为城区某房地产开发商,另一方为35户购房业主。购房时,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业主领取钥匙收房后,却发现房屋尚未竣工验收合格,不满足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遂诉至沙市区人民法院,请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的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和案件事实,沙市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业主的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开发商限期向业主提供商品房验收合格文件,并以已付房价款为基数,支付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的违约金。开发商和部分业主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在立案登记环节,法官发现双方对一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基本无异议,而是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有分歧,可适用诉前调解非诉程序化解。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市中院调解速裁团队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双方进行了视频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诉讼费用承担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为大力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市中院实施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制度。 去年底,调解速裁团队组建成立,注重案件调解,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积极推行“三个一”速裁模式,即一个案件原则上一次送达、一次调解、一次开庭,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判决,确保快速送达、快速调解、快速裁判。目前,该院调解速裁结案平均时间在20天左右,相较普通程序6个月的审理期限,大大缩短审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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