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3时,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沙市区河湖水位迅速上涨,区防指根据《沙市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决定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截止7月7日10时,长江水位41.45米,距原设防水位0.55米;长湖水位33.17米,超保证0.17米;豉湖渠水位30.59米,超警戒0.39米。据气象部门预报,后期我区仍有明显降雨过程。
根据《沙市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区防指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肃执行防汛纪律,主要负责人要立即部署,强化调度,靠前指挥,报抓落实,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跟踪掌握雨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和队伍,发现险情及时有效处置。全力做好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防汛抗洪抢险和排涝减灾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加强防汛应急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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