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近日,市纪委出台《关于推进“四个荆州”建设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的十六条监督保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指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荆州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四个荆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紧盯“关键少数”,开展监督检查;要强化同级监督,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六稳”“六保”措施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要定期开展政治生态评估,对发现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以及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线索重点督办;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
《措施》强调
要树立鲜明导向,落实《荆州市党政机关政商交往行为八个正面清单和八个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徇私、主观与客观的界限;要大胆容错纠错,对在建设“四个荆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中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出现一定失误和错误的,减责免责,对受处理处分后思想转化好、敢于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大胆提出推荐使用建议;要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案件质量评查,对明显处理失当、畸轻畸重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对重点案件提级审核办理,对典型案例分析解剖。
《措施》指出
要锻造严实工作作风,严肃纠治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运用好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等平台,及时受理在推进“四个荆州”建设,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在全市开展企业纾困解难政策落实、民生领域微腐败、征迁项目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措施》强调
要强化督办落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30条”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32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坚决一查到底;要健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要聚焦重点部门,紧盯关键环节,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涉企惠企政策,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政法机关严厉打击在复工复产达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涉黑涉恶行为;要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审慎处理涉案民营企业违规违法问题,慎用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等监察措施。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