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交警刚发布
荆州又有一些驾驶员
因1-4月酒驾未处理
将被吊销驾驶证
来看看具体名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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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对下列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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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到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小编要提醒大家有这21种行为,你的驾驶证会被吊销!
吊销驾驶证的12种违法行为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5.饮酒或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
6.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7.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8.饮酒驾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车的;
9.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0.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1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12.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9种违法行为
1.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
2.把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
3.把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
4.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5.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6.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7.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过期的;
8.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的;
9.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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