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防汛不忘执法,洪湖警方亮剑非法捕捞

云上荆州报道:洪湖市公安局老湾派出所,把搞好防汛抢险工作和严打非法捕捞活动有机结合起来,8月1日民警在江堤上进行防汛巡查时,破获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先后抓获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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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晚上6时50分,老湾派出所民警在洪湖市老湾回族乡六合村江堤鄂江左479段面进行防汛巡查时,发现江堤边有人在抛洒“地笼”,其抛洒“地笼”渔具后驾驶电动三轮车逃离现场,随即民警一路跟随至103省道,将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叶某截停当场抓获。

犯罪嫌疑人叶某(男,69岁,洪湖市老湾回族乡人)在老湾回族乡六合村江堤鄂江左479段面附近的长江禁渔区,采用35个禁用“地笼”捕捞水产品,非法获利水产品鱼虾若干。民警现场已依法扣押捕捞“地笼”35个。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叶某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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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抓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叶某后,又赶往老湾回族乡六合村江堤鄂江左479段面附近杀了个“回马枪”,果不其然,发现此段面江堤边又有人在收拉“地笼”渔具。

晚上8时许,犯罪嫌疑人魏某来到江堤边收取昨天上午放置的“地笼”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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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魏某采用15个禁用“地笼”渔具,在长江禁渔区内捕捞水产品,非法获利泥鳅、江鱼、江虾、螺蛳、龙虾等水产品若干。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魏某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魏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记者: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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