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局
关于对非法捕捞实行有奖举报的
通 告
为有效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规定,荆州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凡在荆州境内483公里长江干流、93公里长江故道(石首市天鹅洲,监利县何王庙、老江河、杨坡坦),本市范围内的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其他非法捕捞案件多发、频发水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举报线索查证属实,视不同情形给予举报人500至2000元的奖励。提供线索破获重大刑事案件的,最高可给予5000元的奖励。举报人可自选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收取奖励款。
1、使用电、毒、炸鱼等方式非法捕捞行为;
2、使用迷魂阵、密封阵、密眼网具(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底拖网等非法网具、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行为;
3、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长江江豚、中华鲟、野生胭脂鱼等);
4、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非法捕捞行为。
以休闲娱乐锻炼为目的的垂钓活动依法不纳入举报有奖犯罪。
举报电话
荆州市公安局(市公安局):110,0716-8502328,
贺警官 18807216186
沙市区公安分局:110,李警官17771620000
荆州区公安分局:110,应警官 17771620092
开发区公安分局:110,郭警官 13972392600
文旅区公安分局:110,黄警官 18872961722
江陵县公安局:110,吴警官 13972354999
松滋市公安局:110,李警官18972356402
公安县公安局:110,王警官 13886558869
石首市公安局:110,夏警官 13872235919
监利县公安局:110,彭警官 13886647225
洪湖市公安局:110,何警官 15697218650
举报人提供线索须客观真实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公安机关承诺将对每件举报线索做到一查到底、件件有回复,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公告。
荆州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