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等16人涉黑案一审依法公开宣判

云上荆州报道:平安是民生之需,稳定是发展之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百姓更加盼望平安和谐。

近年来,荆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扎实开展审判质效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活动,有力维护了社会平安稳定。

近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等16人涉黑案一审依法公开宣判。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的首起毒品交易涉黑案件,16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认罚。被告人陈某曾因多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从2018年2月开始,陈某策划并组织实施较大规模的贩毒活动,从中谋取不法利益。

同时,该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并破坏了洪湖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截至当年12月中旬,该组织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共计约5.4公斤。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法院绝不姑息。荆州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负责。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该组织骨干成员刘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已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24件732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03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达100%;审结生效的涉黑案件中,判处23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及返还被害人财产共计4950.06万余元。

以法治为纲,聚保障之力。全市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市民营造平安和谐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记者:孙煜瑶 郭佩月)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