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出台规定:违规垂钓纳入征信“黑名单”

湖北老河口一对父子非法捕捞获刑,自购万尾鱼苗放汉江(资料图) 胡传林 摄

记者15日从襄阳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市七部门联合出台《襄阳市汉江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违规垂钓人员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办法》明确了禁止垂钓区域,凡属桥梁上、高速公路边、街道边、航道、渡口、港口码头、锚地、输电线路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其他有明显或潜在危险的区域均为禁止垂钓区域。此外,该市长虹大桥(含桥下)至汉江大桥之间区域也属禁钓区。

《办法》同时规定,垂钓应遵循“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原则,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禁用鱼枪、鱼叉、鱼镖、弓弩等手段射鱼;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饵进行垂钓;禁止垂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禁止使用船舶、舶艇、排筏等水上漂浮设施进行垂钓;禁止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等。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对违规垂钓三次及以上者,纳入诚信系统失信人名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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