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消委提醒:选购进口冷链食品 认准“鄂冷链”追溯码

为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荆州市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注意认准“鄂冷链”追溯码。

市消委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有检验检疫证明、有核酸检测报告、有消毒证明、有“鄂冷链”追溯码的产品,从正规渠道进行购买。选购时应规范佩戴口罩,避免徒手接触食品及包装,购物后,应及时对手进行清洗消毒。通过海淘或代购购买境外产品时,要关注海外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储存时宜采用独立封闭包装,生熟分层,分隔存放,不要存放过长时间。

在制作食物时,清洗切割冷链食品时应戴一次性手套,为防止溅洒污染,不要在水龙头上直接冲洗,可用浸泡搓洗方式。加工时不宜大力切剁,所用容器、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及时对切割用台面和器具清洗消毒,必要时可对加工操作环境进行消毒处理。接触冷链食品后应洗手后再接触器具或熟食,烹饪时保持通风,应做到烧熟煮透,未食用完的食品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建议坚持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在外消费,消费者接触或食用冷链食品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食用时间、食品种类、食材来源等信息,以免延误病情。

如发现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请及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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