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举办市场监管社会督导员聘书发放仪式,首届287名市场监管社会督导员正式“上岗”履职。
据了解,市场监管社会督导员制度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建立的,社会督导员的主要职责是收集和反映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依法行政、队伍管理、行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或线索,反映社情民意,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监督和指导。
此次公开选聘主要面向“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商会协会、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和新闻媒体、法律服务、各类学校师生、社会中介服务等行业从业者。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社会督导员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选聘标准,经公开征集和筛选考查,最终选聘张亚卿等287人为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首届市场监管社会督导员,聘期3年。
发放仪式上,社会督导员代表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卿表示,将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努力谏善言、献良策,为湖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武汉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市政协委员刘祥斌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社会督导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努力当好市场监管的“侦查员”“联络员”“宣传员”和“监督员”。湖北省楚商联合会副秘书长、湖北长江经济研究院院长王涛提出倡议,社会督导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升专业素养和督导能力,创新性地开展社会督导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情况,做好桥梁和纽带。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社会督导员是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建立市场监管社会督导员制度,广泛征集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有力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改进工作不足,完善工作制度,持续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大力支持市场监管社会督导员的工作,加强联络做好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督导员的监督指导,对社会督导员收集、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办理,及时回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合理采纳,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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