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1231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近日,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荆州市本级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在2020年试行81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再次推出53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简政便民行动,深入推进“放管服 ”改革。据悉,全市8个县市区和22个市直单位有1231项证明事项均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办理。

荆州市政府高度重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去年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试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6个县市区和13个市直单位的345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今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荆州市深化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深化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等总体要求,明确了扩大承诺范围、完善承诺机制、规范承诺文书、强化承诺核查、打通信息壁垒、加强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范等工作内容。近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志红同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深化全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强调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荆州市将对各单位规范承诺文书、统一办理流程上进行指导,对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落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