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巩固和提升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有效保障群众饮水安全,17日起,市生态环境局派出3个现场巡查组,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查。
为做好专项巡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查规范,明确了巡查范围、对象和流程,细化了10类50项巡查内容。现场巡查组将对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交叉检查,查看取水量保证状况、水源水质达标状况、水源保护区建设及监控能力等基本情况。
还将重点排查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和交通设施穿越等方面问题,抽查核实全市2019年、2020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发现的集中式饮用水源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查组将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汇总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后,交办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全面整改。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2018年和2019年,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连续两年被湖北省长江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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