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麋鹿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石首市人民法院三级法院联动,设立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长江天鹅洲故道边。保护区成立于1991年11月,199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主要是实现麋鹿原生地恢复野生种群,并保护其赖以生存的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区内的麋鹿数量自1993年后从北京南海子麋鹿苑相继引入的三批94头,目前已发展到近2000头。这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是加大对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的有效举措。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表示,三级法院将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保护优先原则,不断丰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举措,加大生态环境案件审判力度,为不断改善麋鹿、江豚的生存环境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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