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0日就《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要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采购活动、数据处理活动以及国外上市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主要考虑包括国外上市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国外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等因素。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