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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构筑科学合理的人才队伍体系,根据荆州高新区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作为评价、选聘人员的主要取向,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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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荆州高新区招聘职位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公告

1.应聘人员于2021年8月27日8:30至2021年8月31日17:30登录荆州高新区网站(http://gxq.jingzhou.gov.cn/)查看、下载招聘职位表、报名表。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8:30至2021年9月1日17:00。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携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到荆州高新区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荆州高新区管委会二楼2013室党群工作部。

报名地址:太湖港管理区农高家园(一期)旁。

联系方式:0716-4155316;18772004415

(三)资格审核与确认

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日查看邮件或者咨询工作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并下载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2021年9月5日上午统一组织笔试。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查询成绩

拟定考生于2021年9月8日后登录荆州高新区网站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所有考生平均分以上,方可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荆州高新区网站查询。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替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按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将在荆州高新区网站上公示。

1.考察

考察前,考生要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群众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要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政治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公安部门及居委会个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核查。

在公示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初步录用人选。

2.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组织实施。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聘用管理

根据考核结果,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确定为新进工作人员。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荆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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