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从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前10月,荆州市检察机关受理涉营商案件1978件。
今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涉企办案长效机制,设立受理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受理完善案件标注机制、涉营商案件报告报备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机制,建立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力护航企业发展。
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利用曾在山鹰纸业有限公司工作过的便利条件,伙同张某某等人,买通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保安高某某、王某某等人,120余次到该公司厂区内,盗窃钢铁、电缆线等物品,并将盗窃赃物销往胡某某、刘某某经营的废品回收站。目前,该案已宣判,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2万元至7000元不等罚金。销赃款82万元已全数追回。
1至10月,荆州检察机关对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四类人员”不捕19人,不诉32人;办理涉营商审查逮捕案件中不批准逮捕26件36人,决定不起诉51件83人。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办理,坚持保护公益与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并重。1至10月,共摸排涉营商公益诉讼线索215条,立案205件,发出检察建议193份。
(记者孟静、通讯员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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