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孙卓、符建涛户籍初查情况

关于近日备受关注的孙海洋之子孙卓及另一儿童符建涛被拐案,山东聊城阳谷县公安局9日凌晨发布情况通报:

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对被拐孩子户口办理问题展开调查,初步查明:孙卓,即孙海洋之子,现用姓名为国某,户籍地在黑龙江省某市。报道中涉及的另一名被拐儿童符建涛,现用姓名为吴某某,户籍地在本县。

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凡涉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处理。

谁给被拐孩子办户口?公权力绝不能成为帮凶!

1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评论文章《谁给被拐孩子办户口?公权力绝不能成为帮凶》: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找回了失散14年的儿子,认亲现场让人落泪。有媒体发文评论称,谁给被拐孩子办的户口,这一点也要查,受到舆论关注。

舆论关注给被拐孩子办户口,实际关注拐卖儿童链条中公权力有无失职渎职的问题。孩子被拐后,人贩子、“养父母”下一步想做的,就是给小孩上户口“洗白”成正常身份。被拐儿童不具备上户口的条件,若能瞒天过海安然落户,极有可能存在着出生证造假以及户籍部门渎职的问题。如果一些公职人员把关审核不严不实、敷衍应付,或者与不法分子里外串通,伪造、买卖申报户口的材料,为非法办理户口大开方便之门,都意味着公安户籍部门管理的疏忽和卫生系统“内鬼”的存在。

2016年,福建警方就曾发现不法分子伪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的线索。近日,有打拐志愿者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消息称,河南省商丘市妇幼保健院曾有4885份出生证被盗,近10年未破案。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回应称,进一步加大案件侦破力度,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无论是户籍部门、还是卫生系统,对其中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必须严肃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事实上,户籍作为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在身份证明上地位重要,个人的上学、就业、结婚、购房等,都有赖于它的证明作用。也因此,户籍管理、户口申报存在着不小的设租寻租空间。除了给被拐孩子办户口,近年来,受到关注的高考冒名顶替事件、持有多个户口购买多套房产的“房叔”“房姐”、在逃人员办理假户口“漂白”身份等,背后都涉及到违规违法办理户籍,伪造身份证件,甚至权钱交易、利益输送。

对于此类问题,一方面随着户籍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进步,伪造身份、户籍信息越来越难。补办出生证明,户口迁转、登记、身份证制作等,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办理手续。特别是随着亲子鉴定技术普及,户籍全国联网,在信息审核时加强异地间的沟通等,大大压缩了造假空间。但与此同时,无论技术怎么进步,监督管理不能松懈。要从给被拐孩子办户口中得到警钟,以案促改促治,梳理户籍办理环节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强化相关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纪法意识,严格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办假户口、错误户口、多个户口。

打击拐卖儿童,不仅要抓捕人贩子、找到人,更要对买卖链条全流程进行精准打击,对所有涉案环节都进行严查和处理。涉及到公权力失职渎职的,绝不轻轻放过。只有各个环节都补上漏洞,才能天下无拐,悲剧不再发生。

愿早日天下无拐

12月9日,湖北日报发表评论文章《愿早日天下无拐》:近日,寻子题材电影《亲爱的》原型人物孙海洋,终于找到了被拐14年的儿子孙卓,重聚时那撕心裂肺的哭声,令无数人潸然泪下。

“坐吧!这是自己家。”不经意的一句话,蕴藏着一家骨肉至亲14年被“偷”走的岁月。现实中,寻子家庭所遭遇的远远比电影中还要残酷。14年里,孙海洋几乎走遍了大半个中国,花光了全部积蓄,却始终没有放弃对儿子的寻找。孩子失散多年,这种痛苦他人无法安慰,更无法感同身受,终于能成功找回,也让所有关注此事的人由衷为他们高兴。

但在团圆的欢乐中,对于“养父母”的争议也再次成为焦点。很多网友指出,没有什么所谓的“养父母”,只有人贩子的帮凶,买孩子的买家。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打着收养的旗号,披着疼爱的外衣,却掩盖不了背后的藐视法律、损人利己,无法抹去他们给另一个家庭带去的巨大灾难。和孙卓一样被同一人贩子拐走的深圳男孩符建涛,问生母能否谅解“养父母”,生母毫不犹豫地回答,可以忽略一些事,但绝不谅解。

有些伤害永远无法弥补,骨肉亲情被生生撕裂。拐卖儿童案件,让失去孩子的家庭四分五裂,甚至家破人亡,对拐卖儿童零容忍,已成为社会共识。截至11月30日,公安部“团圆”行动累计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8307名。其中,失踪20年至30年的有2074名,失踪超60年的有83名。今年上半年,国办印发的《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中,明确提出,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整治力度。

团圆是结局,也是开始。被拐卖的孩子大多年幼,对亲生父母难有印象,多年的情感“断层”,有的被拐家庭甚至会两次“失去”孩子,一次是被拐走时,一次是找到时。让被找回的孩子从情感上回归原生家庭,从头开始与亲生父母重新建立感情,还需时间的积淀和亲情的召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对受害家庭及被拐对象所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我们需要依法加大审判力度,从源头震慑、阻止这种罪恶。按照《刑法》的规定,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可以从轻处罚,不等于免于处罚。愿天下无拐,不再有因买卖人口的罪恶造成骨肉分离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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