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日电 12月1日,公安部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稿共109条。其中第106条提出,将每年7月6日定为人民警察日。
据介绍,为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强对人民警察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人民警察队伍,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2014年以来,公安部将修改《人民警察法》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点项目,着力推动修法工作。经深入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并多次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地方公安机关的意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
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网址:http://www.mps.gov.cn)查阅修订草案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abggb@126.com,jingchaf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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