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4日起陆续暂停医保服务

武汉市医保局昨日下发紧急通知,因切换系统,12月14日17:30起,武汉市各级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及定点医药机构的相关业务陆续暂停办理。

从《武汉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切换停机公告》中看到,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武汉市将上线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及定点医药机构的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具体时间安排为:2021年12月14日17:30起,暂停办理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大学生)参保登记、变更、核定业务;12月14日24:00起,全市税务、代征银行暂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大学生)征收业务;12月15日17:30起,暂停办理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参保登记、变更、核定业务。以上暂停的业务,涉及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自助服务终端、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以及市、区、街道、社区医保窗口等线下服务渠道。12月22日18:00起,暂停现行医保待遇系统,停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大学生)所有待遇类经办业务,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实时联网结算。

此外,2021年12月14日17:30起,暂停办理全市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欠费实时补缴业务;12月14日24:00起,全市税务、代征银行暂停所有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征收业务;12月15日17:30起,暂停办理全市其它所有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业务。12月22日18:00起,与现行医保结算系统联动的工伤结算系统同步停机进行新老系统切换,全市工伤服务协议机构暂停系统结算(含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

公告显示,2021年12月31日23:00起,恢复全市医疗机构、药店购药医保结算,其他医保经办业务视实际情况逐步恢复,医疗保险征收业务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1年12月31日23:00起,逐步恢复全市工伤服务协议机构联网结算。

相关部门提醒,停机期间,需要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的市民请按照公告提示提前安排时间,参保人员住院就医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系统上线后回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费用补录和结算。有需要用药的市民请根据自己用药情况提前备药。

据悉,停机至业务办理恢复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时限到期的,予以顺延。新系统上线后,将极大提升武汉市医保业务经办效率、提升参保人员办理医保业务的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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