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地医保:暂停办理这些业务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
在湖北省全部上线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
近日
湖北多地发布通告
将停机切换
国家及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12月14日17:30起
武汉市将停机切换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武汉市将停机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各类医保服务切换时间分别定于:
2021年12月14日17:30起暂停办理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大学生)参保登记、变更、核定业务;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2022年度缴费业务顺延至2022年2月28日;
2021年12月15日17:30起暂停办理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参保登记、变更、核定业务;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业务办理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2021年12月22日18:00起暂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大学生)定点医药机构实时联网结算。2021年12月31日23:00后恢复。
此次切换,涉及武汉市1200多万人历年医保数据的整体迁移,以及近7800家医药机构的信息系统重建,导致停机时间较长,但医保待遇不受任何影响,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恳请大家谅解!
2021年12月31日23时新平台系统上线后,各项医保服务将逐步恢复办理。因新平台运行初期会不稳定,可能给您带来不便,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解决困难和问题。
为不影响参保人停机期和系统上线初期看病就医,我们特别梳理了切换上线期间医保服务指南,供大家在医疗机构就医时查看,也可在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武汉医保”微信公众号查看,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027—87812393咨询。
12月15日0时起
襄阳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机
切换到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规划和全省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襄阳市医保信息系统定于2021年12月15日0时起停机,切换到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有效衔接参保单位和个人在停机切换期间的医保业务办理和待遇享受,特发布医保业务办理指南。
一、住院业务
(一)在院医保患者。停机前已办理入院,但未达到出院条件的,就医医疗机构应于12月19日18:00前撤销入院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重新办理入院登记。
特别提醒:新系统切换后,参保人员须验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方可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医保证或身份证等其它证件不能再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结算。
(二)新入院医保患者。停机期间需办理入院的,先办理自费入院,待新系统上线后,再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补办医保入院登记。
(三)出院医保患者。停机前需办理出院的,医疗机构应于12月19日18:00前完成医保结算。停机期间需出院的,先行办理出院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就医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门诊、药店购药业务
(一)职工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个人账户刷卡结算)。停机期间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费。
特别提醒: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三目录编码数据库切换的通知》(鄂医保办〔2021〕16号)文件要求,新系统上线后,个人账户不能再用于缴纳住院押金,不能支付保健品及医用口罩、酒精、棉签等无国家医保编码的药品、医用耗材等项目。
(二)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停机期间,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属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由本人全额垫付,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登记并由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待新系统上线后,就医医疗机构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新系统办理登记结算,并将报销费用及时退还参保人员。
(三)慢性病门诊及特殊药购药。参保人员在2021年12月19日前完成2021年12月的慢性病门诊、特殊药品购药,并办理医保结算。 
停机期间,在襄阳市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慢性病门诊用药或特殊药品的,需全额垫付医药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补办报销业务。12月未购药的,不能进行补购、补报。
三、异地就医业务
(一)异地就医备案、结算业务。停机期间,不受理异地就医备案,可待新系统上线后,在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如办理出院的,可先办理出院手续暂不结算,待新系统上线后补办备案后再进行联网结算;也可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结算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原待遇不变)。
(二)市外转诊备案、结算业务。停机期间,需要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由医疗机构开具纸质版转诊单,凭转诊单异地住院。如需办理出院结算的,可只办理出院手续但暂不办理结算,待新系统上线后补办转诊备案后再进行联网结算;也可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结算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原待遇不变)。
四、医疗费用结算业务
新系统上线后如出现医疗费用结算问题,请及时向医药机构反映,在系统运行稳定后,我们将会同相关医药机构进行全面核验。
五、医保参保登记业务
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医保参保登记、保费征缴、信息变更、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等业务。新系统上线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渠道到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业务,也可到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停机期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其90天之内参保免缴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时间按照停机时间往后顺延,保证其参保权益及待遇不受影响。
六、医保关系转移业务
医保关系转出业务在新系统上线后,可通过互联网登陆湖北政务网,下载《参保凭证》后,在新参保地申请转入接续手续即可;医保关系转入业务,待开机后补录至新医保系统。
12月19日24时
宜昌市停机切换
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宜昌市定于2021年12月19日24时至31日0时,停机切换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为确保参保人员在停机期间就医及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参保人员可按以下方式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一、关于本地住院(含外地参保人员在宜就医)费用结算业务
(一)在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前已入院,且停机期间在院,需要您在新平台上线后,在所在医疗机构重新刷卡办理入院登记。
(二)新入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期间需入院,请先办理自费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刷卡补办医保登记业务。
(三)出院医保患者
若您在停机期间需出院,可先行办理出院手续,但无需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到住院的医疗机构刷卡并补办医保结算,不影响医保报销。上线后,如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关于本地门诊、药店购药业务
(一)职工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
在停机期间,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
(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和两病门诊
在停机期间,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有用药需求的,请在停机前开具停机期间所需药品。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
在停机期间,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有用药需求的,请在停机前开具停机期间所需药品。
三、关于异地就医业务
(一)宜昌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1.出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已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出院的请在停机前及时办理联网结算。
2.在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已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继续住院治疗的,请您在停机前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因故未办理医保转自费手续,或上线后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3.新入院病人
若您停机前已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停机期间需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先自费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上线后,如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请您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4.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
停机期间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异地普通门诊及药店购药费用。您需要全额支付相关费用。
(二)异地就医备案
在停机期间,您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若您在停机期间未能及时成功备案,发生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四、关于医保参保缴费业务
税务部门、代征银行暂停征收前,请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已核定的医疗保险费,避免医保待遇受到影响。如未按时缴纳医保费,在新平台上线后需要重新核定缴纳。
五、关于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停机期间,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的参保群众可正常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待新平台上线后承办机构及时审核受理,按程序组织失能等级评定。
六、关于医保关系转移业务
停机期间,医保部门暂停所有医保关系转移业务。暂定2022年2月1日起恢复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渠道,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
咨询电话: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0717-6758197
宜都市医疗保障局0717-4822646
枝江市医疗保障局0717-4219661
当阳市医疗保障局0717-3223239
远安县医疗保障局0717-3819869
秭归县医疗保障局0717-2881288
兴山县医疗保障局0717-2589422
长阳县医疗保障局0717-5323429
五峰县医疗保障局0717-2108888
夷陵区医疗保障局0717-7221603
西陵区医疗保障局0717-6984523
伍家岗区医疗保障局0717-6352001
猇亭区医疗保障局0717-6513863
点军区医疗保障局0717-6673448
高新区医疗保障局0717-6973971
12月15日开始
十堰市暂停部分医疗保险
公共业务线下办理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安排部署,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湖北省全部上线。为配合其它市州上线工作,十堰市暂停部分医疗保险公共业务线下办理。现公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事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登记、核定、人员变更、退休一次性清算等公共业务。
二、暂停办理时间
2021年12月15日—23日。
12月24日恢复办理。
三、相关医疗待遇不受影响。
由此带来的不便,望广大参保人员予以谅解。 
联系电话:
十堰市城区:
申报核定8629009
医疗待遇8629003
茅箭区:
申报核定8768879
医疗待遇8788292
张湾区:
申报核定8519609
医疗待遇8529889
郧阳区:
申报核定7206817
医疗待遇7228720
郧西县:
申报核定6233643
医疗待遇6235496
丹江口:
申报核定5228782
医疗待遇5228190
房  县:
申报核定3228471
医疗待遇3241726
竹山县:
申报核定4231896
医疗待遇4230619
竹溪县:
申报核定2728732
医疗待遇272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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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天门、神农架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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