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履职勇担当——荆州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纪实

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此诗,要求各级干部以“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态度抓实做细民生工作,努力办实每件民生小事。

今年4月,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荆州法院将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载体,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工作实效。立足审判职能,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累计制定民生项目清单11件,多措并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倾力优化服务 打通为民“最前一公里”

荆州中院速裁团队受理了两批95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 当事人送锦旗

民生不是抽象空洞的理念,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孜孜以求的行动与付出。前不久,荆州中院速裁团队受理了两批95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仅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成功调解84件,调解金额59600万元。案件一方当事人撤回上诉,交口称赞;涉事企业送来“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 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锦旗表达感谢,该起涉及面广的群体性纠纷就这样在荆州中院速裁团队的努力下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收获双赢局面。这只是荆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前一公里”的一个缩影。

出台制度优化服务

荆州法院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立案途径,切实强化便民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诉讼服务需求。出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和《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一站式”诉讼服务八项承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最多跑一趟”。整合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村居社区等多方社会资源,形成“法院+”诉调对接,将除庭审以外的所有调解集约到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多种解纷渠道。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正式运行两个多月来,诉前调解257件,调解成功85件,正在调解中的有112件,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案件审理的“速度与激情”。

聚焦审判主业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莫女士对法院高效执行点赞

“秉公执法,高效快捷!感谢法院帮我拿回了赔偿款!”在今年11月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现场,接过11.5万元劳务受害赔偿款的莫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法官手中,连声感谢。2019年10月,莫女士在建筑工地做工时左腿受伤,后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务赔偿诉讼,今年4月判决生效后,被告方拒不履行,这笔赔偿款对她来说又十分重要。莫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后,所在法院强力执行帮助她兑现了利益,终于了却了她的心事。

集中发放执行款

年初以来,荆州法院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推进善意执行、文明执行、规范执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目前,共发放执行案款3000多笔,金额7.39亿元。

同时,围绕群众安居乐业的需求,荆州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8件62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审结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案件231件。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64件。有效推动破产案件办理,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延伸“服务触角” 多措并举暖民心

送法进社区

12月10日,一个普通的周五,城南街办新风社区综治中心里,法官李荆州、法官助理唐俊文正在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这是落实荆州中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民生项目清单中的重要举措之一——设立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新风社区法律服务站。自2021年3月起,每半个月组织2名法官、法官助理到新风社区综治中心面对面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已依次派出36名干警18次深入社区综治中心面对面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获得社区居民好评。

► 送法进村

荆州中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注重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在前不久的国家宪法日,联合长江大学走进荆州中院乡村振兴联系点——荆州开发区滩桥镇高兴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边演出边普法,边解答咨询边普法,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针对群众信访诉求,全面推行院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常态化,院领导带头开展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积极拓宽化解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延伸服务渠道,将基层组织作为化解积案工作的重要力量,全面了解信访人家庭和生活状况,推动治理重复访、化解积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荆州中院将继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往实里走、向深里走、朝着群众的心里走,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审判执行工作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