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元现金放车里被偷 警方:别把汽车当“保险箱”

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谢昇 记者 陈咏)年关岁末,有些人出于存取方便的考虑,喜欢将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这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侵财的便利。16日,高邮警方通报,警方通过信息研判抓获两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破获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5起,案值2万余元。

12月12日凌晨,家住高邮镇的居民路某将车停在自家院子内,到家后路某想起车上还放着不少现金,当他返回车上的时候,发现放在车内中央扶手箱内的千余元现金竟不翼而飞,遂报警。接报后,经侦查,警方在现场周边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侦查员发现该车系上海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并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14日,高邮警方在上海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汪某均为宿迁沭阳人,两人均无业,生活需要开支,两人便起了歪心思,今年11月以来,两人驾车窜至仪征、高邮等地,采用撬锁等方式盗窃车内财物作案5起,涉案总价值2万余元。目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年关岁尾,正是盗窃案件高发之际。广大车主在离开车之前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好,不要把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千万不要把汽车当成保险箱;尽量把车停在有人看守或有监控的地方,不要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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