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工作,建立备案人员信息库,保证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后备案人员能及时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经办服务。
根据通知,省级经办机构要在12月30日前将相关信息报送人社部社保中心。异地安置人员应按参保地经办机构相关规定,自愿提出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申请。先期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经办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重新整理登记。
此前,人社部、财政部发布通知,提出在今年年底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记者叶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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