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话了!环境行不行,老百姓说了算!

12月17日至22日(从左至右)拍摄的北京站。新华社记者 程婷婷 摄

 

2016年压轴的考核办法来了!有人要颤抖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2日对外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明确突出公众获得感,对各省区市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机制,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最大亮点之一,就是考核目标、评价指标对生态环境质量等体现“人民获得感”的指标赋予更高权重。简言之就是生态好不好百姓说了算!

 

 

1、年度评价和五年考核相结合 

 

考核办法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评价应当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目标考核在五年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并于9月底前完成。

 

考核办法明确,年度评价以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为参照,主要评估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年度评价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目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考核办法突出公众获得感

 

考核办法指出,考核要突出公众的获得感。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考核不合格将被通报批评

 

考核优秀地区将受到通报表扬,考核不合格地区将被通报批评。对于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的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将被追究责任。 

 

4、严禁篡改、伪造数据

 

考核办法还指出,各省区市不得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对于存在上述问题并被查实的地区,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对徇私舞弊、瞒报谎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评价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新华社评论:环境行不行,得问老百姓

 

让人民群众感受在考核体系中拥有更高权重,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

 

众所周知,百姓通常对实际环境状况、重大环境事故的敏感性较强,引入公众满意程度、生态环境事件两类指标,能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人民获得感”当成工作的指挥棒,强化工作的时效感、切身感、责任感。

 

当前,以雾霾为代表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运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

 

把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主要评价考核指标,就要正视并弥合生态环境问题上,群众感受与一些官方数据之间的差距,就要让人民群众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中有更大的发言权。

 

这样才能保证评价考核结果与群众切实感受相一致,增强评价考核结果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在三个文件实施过程中,应公开评价与考核方式、考核监测统计数据,对比公众满意度和国家评价考核结果差异度,进行科学的对比分析,对于“官方说法”与群众感受差异较大的,应给出信得过的说法。

 

应大胆鼓励探索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的第三方评价体系,在公开、讨论、比照中,得真知、见真相、动真格。

 

只有让人民群众的感受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拥有更高权重,才能树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参与感,使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成为国民的“生活方向标”,与领导干部的“为政指挥棒”相得益彰,使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与公民绿色生活意识、山水林田湖主人翁观念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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