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
从公安部——省厅——荆州
从上至下,各级公安机关
武汉天河机场
这么多人“兴师动众”
赶赴机场
竟是为了一个“女人”
who is she???
让小云为您还原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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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至2014年3月,犯罪嫌疑人冯某伙同其夫胡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荆州市、公安县两家公司的名义利用货物折款单、收借据、融资协议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总计3300余万元,后因两家公司因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东窗事发后潜逃出境。
2014年4月4日,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当年3月,冯某已潜逃出境,据其夫胡某交代:其妻冯某于2012年开始着手准备移民的事宜,并委托北京一家移民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2014年3月9日在首都机场出境潜逃。
2014年6月12日,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冯某批准逮捕,同年8月11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境外不是法外,2016年5月4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2016年境外追逃追赃“猎狐行动”部署会,要求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冯某出逃后,荆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将该案层报至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并在公安部的指挥下开展境外缉捕工作。
2015年6月30日,法国警方依据红色通报将冯某拘捕,湖北省公安机关遂通过外交渠道向法方提出引渡请求。
12月29日16时许,冯某被成功押解回国。这是我国从法国引渡的第二人、我省从法国引渡的第一人。
在对冯某进行审讯过程中,她向民警讲述了逃亡期间的生活:不敢与家人联系,不敢与他人来往,甚至不敢外出,整日提心吊胆、担惊受怕。“如果可以重来,我宁愿穷困一辈子,我真的是自作自受、害人害己。”说着,两行热泪从她眼眶滑落,“现在,我终于解脱了······”
蜀黍提醒:
境外不是法外,更不是避罪天堂
荆州警方
将进一步
坚定决心、提振信心、保持耐心
坚决做好境外追逃追脏工作
天涯海角、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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