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荆州市民政局获悉,2016年,荆州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遍地开花,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增至30张。
荆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完成了《荆州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改革。荆州市在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开展公建民营试点,荆州区、沙市区省级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各县市区选择了1个至2个村建设农村幸福院。荆州区福寿老年公寓、监利县福星康乐养老中心积极创建全省第一批示范性养老机构。
2016年,荆州市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60个,建成后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达959个。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共有养老床位3万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30张。荆州市已全面完成养老机构购买责任险工作。全市普遍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确立对65周岁及以上的散居“三无”老人,生活能自理的每月享受100元、半失能的每月享受150元、失能的每月享受200元政府购买服务。对65周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失能的老人每月享受100元政府购买服务。对90周岁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倍低保标准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
此外,荆州市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评选了“湖北省敬老模范集体”、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全力推动老龄优待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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