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年宴预订火爆 最低消费仍存在
说到这团年宴啊,现在越来越多的市民更倾向于在酒店吃。日前有消费者反映,存在最低消费一说。那么,今年,这种情况还是否存在呢?记者走访了位于荆州古城东门附近的一家酒店,刚好遇到不少来订团年宴的市民。
酒店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团年宴”的订购十分火爆,小年过后,腊月三十以前,包间都已经被订完了。记者注意到,这家酒店的团年宴设置了多种套餐,价格从698元到1288元不等,具体的菜式也有清楚标明。而酒店工作人员也明确说到,团年宴只能从这些套餐中选择,也建议我们不要改变菜式。
距离这家酒店不远处,有一个特色餐厅,虽然规模不大,但也提供团年宴。在套餐上也同样有多种选择,不过,在菜式上倒是可以改变。而到了另外一家酒店,工作人员的说法就比较直接了,要定包房就必须得达到规定的价格才行,这是所谓的最低消费。不同套餐对应不同的包间,酒店工作人员也带着记者参观了一下,并向我们介绍,套餐中包含的菜式是固定的,可以选择加菜。酒店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如果看中了某一时间段的包间,可以先出一部分押金定下来,但这押金不能退。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城区其他几家酒店,发现几乎所有的酒店都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置了团年宴预定区,前来预定的市民不少。同样的,这些酒店推出的团年宴有多种套餐选择,前来预定的市民只能从中选择。即便是对菜式不满意,要换菜,也必须达到套餐对应的价格,只能高出补价,不能低于套餐价。
过节设定“最低消费”不合法
针对餐饮企业的“最低消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13年就出台了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包间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在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明确禁止“最低消费”。同年的10月8日,商务部发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强调禁止餐饮行业设置最低消费。虽说《办法》发布后意味着顾客想吃多少点多少,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限制标准。然而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仍然发现,几乎所有酒店的年夜饭都是以套餐的方式推行,而面对这种套餐的消费方式,大多市民都存有疑虑,甚至认为“套餐价”就是变相的设定最低消费。
执法人员表示,强制消费者接受“套餐”服务不合理,但是商家制定套餐不存在问题。由于除夕、春节属于法定节假日,这几天开业的话,所有员工都要发放三倍工资。另外,除夕、春节期间来饭店消费的人很多,饭店不得不提前介入,以提高效率。因此,事先定好“套餐”的话,就能够提前准备好食材,从而提高上菜的效率。如果像平日那么操作,让消费者自行点单的话,很有可能会出现食材不足、效率低下的情况,其实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并签订书面合同,索取年夜饭菜单,明确用餐时间、收费标准以及能否自带酒水、能否变更或取消等事项。除了选择可靠的商家外,预订年夜饭时,消费者对于一些特定的菜品,要询问具体的食材。还要特别强调的是,消费者在消费后结算时,应要求商家出具用餐收费明细账单,与实际消费逐一核对,警惕商家对账单的故意“出错”。消费者经核对无误付款后,要向商家索要详细的消费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作为维权证据。
详细报道请收看今晚 17:55 荆州电视台 新闻频道播出的《江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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