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医保重大改革!今后荆州人看病更便宜!

 

近几年,

医保部门不断探索新的支付方式,

以破解医疗费用逐年上升的问题,

减轻参保百姓的经济负担,

按病种付费的开展就是一项重要举措。

 

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日前发出《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全面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通知公布了320个病种目录,供各地推进按病种收费时选择。通知明确规定,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今年,湖北省内所有改革的公立医院将全部实行按照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位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比如当阳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分别实行390个、150个和65个单病种定额分组付费,按A、B、C三组付费且不同年龄段付费标准不同。通过这样的举措,该市的新农合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减少了1150元,下降22.18%。 

按病种实施包干价付费,有望使得医院开展标准化诊疗,控制患者的不合理支出,减少自费部分的支出。

 

按病种付费怎样收费?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在协议定点医院进行试点病种住院治疗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各病种付费定额的标准与医院进行结算。有了这个“定额付费”的标准,对患者来说,看一种病只需掏一次“腰包”。

 

按照医保待遇政策,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包含个人自费、个人自负),由个人支付给医院,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大家对自己看这个病要花多少钱心中有数,看病就会少很多顾虑。

 

按病种付费这种方式对参保人员有何好处?

一、选择按病种付费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均较正常结算大幅降低。

 

以住院单病种为例,职工个人自付比例约为12%,比正常结算个人自付比例降低9.46%;居民个人自付比例为27%,比正常结算个人自付降低9.55%。

二、能够保障终末期肾病门诊透析等重特大疾病、特殊人群的待遇。

 

终末期肾病门诊透析治疗费和重性精神疾病门诊治疗费按医保结算价格全额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不支付。也就是说,实行门诊单病种付费的透析病人和重症精神病人是全额报销自己不用花钱。

 


另外,为避免医疗机构看病过程中,为增大自身收益而缩减必须的医疗服务,病种结算价格确认后,医保中心将病种路径、治疗方案维护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医疗服务行为实施监控

为有效减少病种结算费用,医疗机构在进行病种申报是要严格按照医保政策、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将该病种治疗期间的所有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等费用明细列举,汇总该病种医疗费用。医保中心在参照该院该病种历史数据基础上,下浮结算价格5%-10%。

 

按病种付费成效明显

 

开展按病种付费后,医疗机构按照临床路径收治病人,很好的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从而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同时也切实降低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如冠心病(心绞痛)支架(二枚)植入,医疗机构测算价格为6.6万元,按病种付费的结算标准为5万元,开展了218例次,总费用减少348.8万余元。

 

老年性白内障,不开展按病种付费时的次均住院费用为8161元,按病种付费后,以最高支付标准(进口晶体)6200元的结算标准为例,共开展4113例次,减少医疗费用806万余元。

 

董女士因老年白内障做手术,如不按病种付费治疗费用要八九千,自己负担也要超过3000元,她通过按病种付费的方式就医,医疗费用6200元,本人只花费了620元。

 

来看看其他一些常见病

两种费用的对比 

    

鼓励医院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

 

为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医保中心确定的原则有:

在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临床路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上,按照“结余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单病种结算费用按月拨付,预留应拨付额的5%作为考核保证金。而正常结算预留考核保证金的比例为8-10%;

采取灵活的考核办法,遵循对医疗机构有利原则;

从统筹基金住院板块中先预留单病种结算所需基金,再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年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总额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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