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通报3起腐败案件:官员收受财物套取低保资金

据湖北省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湖北荆州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藤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清初,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荆州市沙市区低保局原副局长叶继保,采取变更低保对象身份信息的方式,套取民政低保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监利县棋盘乡侯王村村委会副主任陈海平套取农村低保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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