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注重投资理财,有的人选择把钱存在银行,有的则交给投资管理公司去管理。而一些所谓的投资管理公司存在很大的欺骗性,前段时间,沙市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与投资理财有关的案件。
2015年,被告颜某在荆州通过工商部门注册了投资管理公司,对外宣称该公司的业务主要是投资理财。但在实际经营中,却吸收大家的存款。短短三个月,九十多人在他那里存款,数额接近两百万。
为了吸纳更多的存款,被告颜某通过发放宣传单和车载广告等宣传方式,用现金优惠,发赠品等优惠手段吸引群众。而且他给的利率比较高,许的是两分的息。在支付利息时,被告颜某采取的是立即给付的方式,这样的话,有的人当场就可以拿到第一个月的利息。
日积月累,到颜某公司存款的人越来越多。若不是期间有市民报警,颜某吸纳的存款还会增加。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被告颜某的公司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事实和证据。沙市区人民法院在2016年2月开始审理此案,4月底结案。
沙市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被告颜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五万元,还责令颜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93名集资参与人退赔人民币192万元。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投资理财公司,这其中也不乏以资金管理为名,来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集资公司。市民在投资理财时,应该如何鉴别这些公司的性质呢?万一被骗,市民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由于投资理财的专业要求相对较高,大多数市民对这类公司的资质认定方式都不了解。在普通市民看来,只要这家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了,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应该是合法合规的企业,可以放心地把钱放在该公司进行投资,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普通老百姓认为说投资理财都是一样,包括银行里面的投资理财,可能理解的不是很透彻,认为它也具备这种功能,在他们这种高利率的承诺下很容易上方受骗。事实上,正规的投资理财公司,不但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还必须取得金融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才能进行相关业务。
如果市民对于这些专业证照不了解,还可以通过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对其资质进行甄别:他们的利息大大超过了国家金融机构的存款利息。从以往案件看,最低都是一分的息,高的就是两分的息。通过高利息和返还现金等方式来吸引公众存款,是非法集资公司的一个共同特点。
记者在网上查询了解到,这些非法集资公司在募集资金时,都会承诺无风险、高收益,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所以我们提醒公众应该到国家的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中咨询,再进行投资,慎重选择。不要选择这些自己了解不清楚的渠道。法庭的工作人员提示,如果市民发现自己的投资也存在安全隐患, 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骗之后赶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司法帮助。 提供手上的借款证据给公安机会作为主要证据,让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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