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沙市床单总厂的前身是大中织物厂,而大中织物厂又是由1953年“商转工”时建立起来的建新毛巾厂、大中被单厂合并而成的。
1953年3月,沙市市人民政府派代表柴国智等同志到“联合”、“宏泰”布店动员“商转工”。当时,我在联合布店当店员。该店店主是周磊光,经理是我父亲方俊庵,店员有肖心危、周维林、方国超、熊月波等14人。据我所知,联合布店共有股份资金13.6万元(折合新人民币),其中周磊光占70%,方俊庵占20%、其他人占10 %。宏泰布店的店主是李宗良等人,有资产4.3万元。
起先,两布店打算联合起来办染整厂,但考虑到坯布、染料很难保证供应生产,故而此计划没有实现。后来,市委统战部、工商联派张华明同志带周磊光、尹卜庆等人到武汉、长沙参观了几家小型毛巾厂和织布厂,回沙后研究决定:由联合布店、宏泰布店联合筹建一家毛巾厂,取名“建新”;由平和布店、裕生源百货店、永和百货店、维生百货店、公盛纸号联合筹建一家被单厂,取名“大中”。
建新毛巾厂从建厂开始,就得到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了加强办厂的实力,市工商联通过省工商联、荆州专署与公安县联系,吸收公安藕池复兴的建业织布厂和义丰布店的部分设备、资金,同我们合办建新毛巾厂。厂址设在中山菜场旁原棉花交易所仓库内。开始办工业,劳资双方都心里无底,担心资本投进去后,转厂不成功。因此,在筹建毛巾厂的同时,联合、宏泰两家布店仍旧开张营业,店老板的主意是:万一转不成,也还有条后路。毛巾厂刚投产时,效益的确不好,工资都发不出来。由于联合、宏泰资金较多,没要公方投资,两家店主不愿公私合营,所以建新毛巾厂从成立直到与大中被单厂合并之前,一直是私营企业。
大中被单厂一开始就是公私合营企业,所以享有许多优越条件。开始筹建时,市政府就给大中被单厂投了资,并派干部协助工作,聘请技师、购买机器、招募工人等。厂里每遇困难,都能顺利得到解决。而建新毛巾厂由于是私营企业,遇到困难后就难办。但这两个厂有许多共同之处,如果合并,可以互相取长补短,对发展生产有利。于是,经市政府出面做工作,两厂子1953年9月开始合并,柴国智、焦念熙两同志担任公方代表,周磊光、尹卜庆为私方代表。1954年4月,合并的建新毛巾厂和大中被单厂正式改名为大中织物厂。
大中织物厂刚成立时,条件是很艰苦的。全厂只有12台主要设备(6台毛巾机、6台被单机)。厂房面积只有500多平方米。厂内格局是:一进大门,中间是块小空场,场子一边是织造间,一边是漂染间;场子后边有一栋小楼房,为厂部办公室,厂食堂临时设在织造间的后边。冬天烧煤炭给车间升温,热天把四面门窗大开通风降温。漂染间用水是工人们翻堤从长江里一担一担地挑过来的。人们把这一情景编成了歌谣:“翻堤挑水,水缸染色,铁锅煮纱,炭火印花……”。尽管如此,劳资双方的生产积极性还是很高的。刚转厂时,不管是资本家,还是店员,工资都下降50%—60%。只拿38元到40元左右。之后,工厂陆续派胡德沛、赵祖福、刘世珍、周维林等一批青年店员赴武汉、上海等地学习技术;聘请上海的工程技术人员来厂;并逐步添置了一些设备,使生产渐渐走上了正轨。开工生产的第一年,产值达到8.31万元,盈利7000多元;第二年产值达到65.8万元,盈利12.6万元。
建厂初期,公方代表柴国智同志看我年轻,安排我搞行政工作,我认为当工人要比当店员光荣,主动要求下车间当工人。由于我工作积极,先后作为工商界的青年代表,赴北京参加全国工商联第二次代表大会和全国民主青年代表大会。
从1954年到1989年的35年里,大中织物厂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发展成现在具有较大规模的床单总厂。现在,全厂拥有职13116人,占地面积为150,147平方米,有固定资产4033万元,从日本、瑞士、英国、意大利、西德等国引进先进设备16台(套),年生产能力已达到500万条。生产的名牌产品“鸳鸯牌”床单,两次荣获国家银质奖。去年十月,床单总厂荣升为国家二级企业,成为国家巾被行业的骨干厂家之一。
(转自1989.6《沙市文史资料》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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