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购房?此路不通!多部门组合拳,北京炒房真的难了

央行网站今日发布通知,对北京地区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按央行文件,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离婚买房影响调控政策效果

为何出台这样的政策呢?通知称,据有关方面反映,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

通知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北京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合作中介机构退出机制。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于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中介机构,各商业银行应立即中止与其业务合作。

这意味着即使离婚后一方没有贷款记录,但依然要按照普通自住房首付60%,非普通自住房首付80%的贷款比例来购房,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与此同时,贷款利率也会相应提高。

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四部门发布楼市新政,将北京楼市调控进一步升级,在认房又认贷的同时,二套房首付成为全国门槛最高的城市。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普通自住房提高至60%,非普通自住房提高至80%),同时降低住房贷款期限至25年。

(详细请看:北京楼市调控升级 认房又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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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不同价 婚前签离婚协议

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面对严格的限购政策,为买房,还有很多听起来可笑,却真实存在的情况。比如花钱跟陌生人领取“结婚证”。

“北漂”多年,但仍不具备北京买房资质的张彬夫妇(化名),在儿子即将上幼儿园之际,决定“拼一把”,“给自己一个家”。2016年8月,张彬看中了北京市丰台区一处100平方米的学区房,标价560万元。经过讨价还价,558万元成交。

接下来,张彬要解决的便是购房资质问题。

张彬找到一对北京夫妇朋友。按计划,这对北京夫妇离婚,将他们名下的房产全部过户给男方。之后,张彬与妻子离婚,继而与朋友结婚买房。

事情开始运作首先需要签订一份婚前协议明确双方结婚目的以及财产划分。之后便是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上这样写到:

离婚原因:感情不和;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住房为男方婚前房产离婚后归男方所有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及债券:上述归男方房屋贷款离婚后由男方偿还”。

在与妻子离婚之后,33岁的张彬与这名46岁的北京女性结为法律上认可的夫妻。接下来的事情便是买房的相关手续以及贷款等。按照2016年8月的相关政策,假结婚后的张彬有了在北京买房的资格,在房本上单独署名,离婚后获得住房。

 

在一切“结束”之后,张彬为这笔“婚姻交易”付出了6万元。张彬透露,目前假结婚市场明码标价,女性根据年龄为8万元至10万元,男性为5万元至8万元,“可能主要是女性比较难找,毕竟频繁结婚离婚影响不好”。

这种交易快则一两周完成,慢则几个月,买房前双方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买完房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一名房地产业务员甚至将此形容为“政策型无风险套利”,由于其间存在暴利,吸引了部分房产中介以此为主业。

假结婚背后的法律问题

在法律人士看来,“假结婚”这种手段存在两个问题较为突出。

“假结婚”合法有效吗?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可见,‘假结婚’并不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因此,只要履行了正常的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假结婚’其实是真结婚,婚姻关系成立且有效。”北京律师钱婷说。

“假结婚”可以撤销吗?律师的答案是,不能。

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我国法律只规定了这一种婚姻可撤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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