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的综合体现,良好的政治生态能够凝聚人心、汇集智慧,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当前,我们要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党员领导干部要作表率。俗话说,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在我们党内,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的工作方法。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要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越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面对人民群众的期待,党员领导干部肩挑一方发展重担,更需要有履职尽责、为民解忧的担当精神。面对涉及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有背水一战的气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有锐意进取、敢作敢为的担当。要自觉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保持与时俱进的优良作风,真正把转作风与抓改革、促发展统一起来,落实“两学一做”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做良好从政环境的营造者,推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
坚持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选人用人导向是影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政治生态的风向标。要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将科学、民主选拔任用干部精神贯彻落实到组织人事工作当中,重点将党性强的干部、敢担当的干部、有本事的干部、有实绩的干部及时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逐步树立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对工作不力、政绩不好、群众不认可、遇事不敢担当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促使每个干部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负其责。重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各种不正之风,对那些踩干部人事纪律“高压线”的,一律不予提拔使用,同时还要记录在案,严肃问责追责,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只有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制度机制,实现“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才能锻造一支有能力、有担当、有作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为契机,逐步畅通不称职干部退出渠道,建立不合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尽快出台落实《规定》的相关配套细则,科学合理设定具体认定标准和流程,通过降职、降级、待岗、免职、辞退等措施,使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下得去,在干部“能下”上下功夫,真正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管干部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对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旗帜鲜明、坚决反对,不当不敢得罪人的“老好人”,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大力整治“为官不为”。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要求多了,规矩严了,少数领导干部感觉“为官不易”,萌生了当“老好人”、“太平官”的念头,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我们改进作风,是为了洗澡治病、轻装上阵,更好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改变过去只要不严重违纪违法就平安无事的旧常态,加快制定整治“为官不为”的实施细则,对执行党纪政令不彻底、做选择、搞变通的一律问责;对守位子、混日子、不担当的一律问责;对拉关系、搞山头、坏风气的一律问责;对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的一律问责;对整改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等问题不及时的一律问责,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危机感和担当意识,使党员干部的操守体现在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上,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既要激浊,又要扬清,既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又要理直气壮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探索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错误,真正从制度机制上保护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鞭策保守者、警醒违纪者,提振精气神,汇聚正能量,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良好氛围。在容错标准上,通过设定“五个条件”,划定严明纪律规矩底线,要求在客观上必须是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经过了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且没有谋取私利的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公心,出发点是为了发展,没有违纪的故意,宽容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错误,着力破解“为官不为”、担当不足、懒政怠政等问题,切实营造履职尽责、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荆州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 荣容)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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