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抢提公积金为哪般?4月1号后不能提取公积金是误解!真相在这里!

连日来,在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内,办理资金提取业务的人比平时多了好几倍,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原来,从4月1号起,荆州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进行调整,停止办理每年提取一次个人公积金偿还当年应还贷款业务。新政实施以后,公积金还能提取吗?还贷方式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3月28号上午,在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内,记者看到,前来办理业务的人把窗口围得水泄不通,他们之中绝大多数人都是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记者采访得知,不少市民误以为,4月1号以后,公积金不能再办理提取,公积金不能用于还贷。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尹文丰告诉记者,这是市民得知即将于4月1号实施新政后,产生的两个认识误区。

 

 

据介绍,4月1号之后,过去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改为每月直接从借款人公积金帐户中划扣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尹文丰表示,按月划扣业务开通后,控制了资金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提升贷款发放速度,同时也方便了贷款人。

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替缴存人维权。因为现在有一些缴存单位没有逐月缴存公积金。而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是有利息收入的,此业务开通以后,也促进了公积金缴存单位按期按月足额缴存。

 

 

尹文丰介绍, 和之前相比,4月1号公积金政策调整在提取方面:其一,停办缴存职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其二,失业或辞职一年以内的青年人暂停提取公积金。但是,丧失劳动能力、男职工年满50周岁或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户口迁出本市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依然可以随时销户提取个人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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