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在市纪委机关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6年全市反腐败协调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贾石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庭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和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2016年以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领导、积极工作,各成员单位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全市反腐败协调工作呈现协调明显增进、线索明显增多、合力明显增强等鲜明特点,有力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2016年,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移送问题线索348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487件,结案1464件,党政纪处分1447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
反腐败协调工作事关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主动性。要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规范化。要深化协作配合,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要突出“三个后”、紧盯“三种人”,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让“不敢腐”的氛围更浓、“不能腐”的制度更密、“不想腐”的堤坝更牢。要运用多种方式,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全市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扬严深细实作风,既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又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要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转变思路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还传达了中、省有关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审议通过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作配合办公室、追逃追赃办公室人员调整意见,交流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2016年反腐败协作配合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思路,研究解决了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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