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数量缘何7年增长100倍

2010年:1087人;2014年:22660人;2016年,104538人——几何级的增长,显示的是过去7年间通过书面或网络途径在我国登记捐献遗体和器官的志愿者人数。 

当生命不可挽救时,“自愿、无偿”捐献能用的器官,让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主动选择。然而,器官捐献,这项在21世纪才在我国起步的事业,发展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3月31日,器官捐献者曲昌荣的姐姐曲淑青发言缅怀逝去的弟弟。2016年12月,39岁的曲昌荣因病去世,家人强忍悲痛,决定捐献曲昌荣的器官,使多名患者重获新生。

 

从1000到10万 器官捐献志愿登记7年增长近百倍 

今年34岁的姚银渊是一名大学生村官。2014年9月,他的病情已发展到肝硬化晚期,必须进行肝移植手术。幸运的是,一位器官捐献者挽回了他的生命。

“不能忘记,当我们迎接涅槃重生的时候,意味着有一个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有一个家庭正为亲人的离去悲痛欲绝。我们的生命不只属于自己,也承载着另一个陌生的生命、另一个家庭的祝福。”姚银渊说。 

来自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通过书面或网络途径登记捐献遗体和器官的志愿者人数累计为169860人,仅2016年一年,就有10万余人登记捐献遗体和器官,比2010年增长约100倍。 

“器官捐献登记情况可以反映出社会对这项工作的接受和支持程度,可以说器官捐献从零起步,逐步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侯峰忠说。 

在志愿者捐献登记数量激增的同时,实际捐献数量也明显增加。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累计实现逝世后器官捐献9996例,捐献器官27613个。其中,2016年实现捐献4080例,捐献器官11296个,实际捐献数量比2015年度增加47.5%。 

在侯峰忠看来,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与实际捐献数量双增长的背后,是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制度的逐步建立、机构队伍的逐渐壮大,这些助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016年5月,我国建立了多部门协作的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将器官转运环节对器官移植患者的质量安全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公开透明的器官捐献与移植过程,让更多心有善念的人增强了信心,也赢得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积极评价。 

3月31日,器官捐献者余奕璇的母亲郭爽发言缅怀自己的女儿。2016年9月,13岁的余奕璇因病去世,郭爽和丈夫在悲痛之余,决定捐献女儿的器官,使多名患者重获新生。

 

供需比约1:30 器官短缺缘由何在? 

尽管我国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百万人口捐献率已从2010年的0.03上升到2016年的2.98,增长近100倍,但考虑到13亿人的人口基数,我国的器官捐献率仍然较低,在世界上处于中下水平。 

据估计,我国每年大约有30万的器官衰竭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而每年实现的器官移植手术只有1万多例,从约1:30的供需比来看,器官短缺依然严重,很多生命仍在苦苦等待。 

3月31日,肺移植受者吴玥在讲述自己接受器官移植的经历时激动落泪。2013年,吴玥接受了双肺移植,重获新生。

 

侯峰忠认为,除受传统观念束缚外,器官捐献率低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知程度不够。“器官捐献与遗体捐献是不是一回事?”“登记捐献是否意味着必然捐献?”“器官捐献是生前行为还是逝后行为?”……关于器官捐献的一些基本知识,许多人并不清楚。 

由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蚂蚁金服公益等单位联合发起的器官捐献公众意愿调查结果显示,83%的参与调查者愿意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56%的人不愿登记成为志愿者的原因是“不知道在哪登记或手续太繁琐”。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官方开通了网络、手机等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渠道,但公众知晓程度不高,反映出器官捐献与移植的科普宣传力度不够,也暴露出各地器官捐献与移植系统普遍存在的服务能力不足、管理体系滞后等现实困境。 

在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看来,国家层面缅怀、激励机制的缺失,也是器官捐献工作推广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问题。“国家层面尚未设立缅怀纪念园地,包括捐献遗体的运送、捐献器官后遗体的火化、捐献者家属的抚恤、捐献者的殡葬安置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捐献器官的积极性。”他说。 

 3月31日,器官捐献者家属代表和移植受者代表一起合影。

 

澄清模糊认知 让更多人加入志愿捐献队伍 

史铁生、姚贝娜……近年来,许许多多有名或无名的人自愿身后捐献器官或遗体。2013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提出“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然而,要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这项人间大爱的接续传递中,依然任重道远。 

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王海波认为,提高器官捐献率的首要任务是普及捐献理念,澄清公众对器官捐献的模糊认知。在他看来,认为“登记了就要捐献”,就是器官捐献登记的一大“拦路虎”。他明确表示,登记捐献与实际捐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事实上,每100个逝世的人中,只有1人才有可能符合捐献的医学条件。 

“登记捐献仅仅是一种意愿、一种态度。只有当生命不可挽救时,才会达到潜在捐献状态,而潜在捐献者最终能否捐献,需要由医学专家评估后决定。”侯峰忠说。 

捐献是否需要亲属同意,是很多人顾虑的问题。侯峰忠表示,目前各地对此规定不同,志愿者登记时原则上需要征求直系亲属意见,得到家人的支持。实际捐献时需要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书面签字同意。 

与西方国家用了三四十年建立起人体器官捐献、获取、保存、运输、分配、移植等一整套体系相比,我国的器官捐献登记与移植事业还处于起步期。王海波说,进一步提高这一体系的公平和效率,是帮助公众建立信任,推动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质量和效率、捐献者和家属权益的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等都有很高要求,必须建立与实际工作需要相匹配的机构和队伍。”侯峰忠提出,要加强国家和省级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的建设,壮大器官捐献工作队伍,建立真正独立于医院之外的第三方的器官捐献体系,确保器官捐献工作阳光、公正、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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