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历时数月十易其稿 为文明行为立法

   由荆州市文明办牵头、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委托长江大学法学院起草的《荆州市社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3月27日向社会发布。这段时间,“文明行为立法”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今天,记者专门找到了参与条例制定的立法团队,了解条例文本的制定起草过程。

    在长江大学文科教学楼内,记者见到了正在讨论法条修改意见的立法团队,团队主要成员有三人,他们都是长江大学法学院最具权威的专家。记者了解到,本次立法过程从2016年11月启动,到目前已经持续了将近5个月,在此期间,专家团队经过了广泛的考察研究。

    通过对当地实际社会情况的调查走访、吸纳当地的一些好的条款,回到荆州后,专家们又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征求荆州市民的意见。通过10多次的修改、讨论,《荆州市社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发布。专家团队表示,征求意见稿充分结合了荆州实际。

    制定社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法治荆州的需要,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文明行为、提高荆州全社会文明素养的需要,文明行为意识的增强,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文明行为的规范和约束,要靠宣传教育,要靠引导鼓励,同时也要靠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民主立法格局,才能使制定的法规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地方实际。在条例起草过程中,荆州各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荆州市人大相关专委会还多次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高效率推进立法工作。

    4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条例》草案。据了解,下一步《荆州市社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还将作修改完善,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