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发展环境!江陵取消8项行政许可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近日,江陵县政府决定取消与本级相关的8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此次取消的8项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涉及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文体新广局等部门,涵盖农业、教育、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

 

江陵县政府要求,各部门要抓紧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江陵县政府取消8项

行政许可项目

 

★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

★   公章刻制审批

★   核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三级、暂定级)

★   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

★   复印打印业务审批

★   在古建筑物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   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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