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荆州干这事儿的人!看到就举报,最高能奖励20000元!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集资案件15起,破案12起,涉案金额1.4亿元。

打击非法集资

为鼓励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湖北省发布《湖北省非法集资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民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属实最高奖励20000元

别以为非法集资离我们很远

其实近年来在身边时有发生

以下案例希望引起大家的警惕

  

 

轻信高息理财,利息打水漂

2016年,家住沙市区金龙路的吴姨妈,自己从一位朋友处得知,把钱放在他那里为某项建筑工程进行资金周转,到了年底便可获得比银行高出3个点的利息。“当时朋友说自己也放了不少钱在他那,我便很信任,也同意拿出2万元出来。”吴姨妈说,本以为年底就能得到本息,然而前几天却得知这位“熟人”工程亏空,自己投进去的钱最多返还本金,利息全无。

 

月息1‰为诱饵,非法集资500余万

2015年12月17日,洪湖市公安局通报,该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经过6个多月连续作战,穷追不舍,于12月9日将逃到恩施州来凤县的犯罪嫌疑人崔某捉拿归案,从而破获一起湖北省公安厅督办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案件。

 

据悉,48岁的犯罪嫌疑人崔某在任洪湖市昌洪米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期间,以公司和个人名义,承诺月息千分之一的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500多万元、达100多户。

 

到处借钱集资,落下巨额亏空

2008年,公安县麻豪口人郑为华以20%-50%的高息借钱。为保持良好“信誉”,便用今天借来的钱还昨天借的钱,“四个坛子一个盖子”挪来挪去。后来发现自己亏空1000多万元后,携带家人外逃。不久后,被公安县警方抓获归案。警方表示,郑为华先后向31名债主借下2000多万元钱,其中最大一笔借款为300万元。

 

一年不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亿

 

2015年5月,武汉一家财富顾问有限公司在十堰市成立分公司。该公司按照理财产品年收益率7%—17%之间,在十堰地区各县市区通过收益类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信息中介、债券转让等方式销售理财产品融资,在十堰境内不到1年的时间里,吸纳资金4亿余元。

这些资金许多通过POS机转至公司高管的个人账户,资金去向无人监管,目前已经出现资金断裂的情况,十堰市各县、市、区均有到期未支付的现象。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非法集资的行为涉及群众3000余人,未兑付2.2亿

近年来,非法集资常常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迎合社会公众对财富保值增值的迫切需求,创造形形色色的所谓“理财产品”,升级犯罪手法。从线下向线上转移,受害人数众多,波及范围更广。目前,民间投融资中介公司、P2P网贷公司、私募基金已成为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因参与非法集资被骗责任自行承担

 

当前容易参与非法集资的人群主要有两类:一是缺乏投资知识、迷信一夜暴富的群体;二是有一定经济实力,急需寻找投资渠道的群体。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上述两类人群,注意防范非法集资:

1
自觉抵制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2
提高警惕,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
3
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
4
增强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集资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其中规定了“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举报非法集资属实最高奖20000元

 

根据《湖北省非法集资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市民举报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奖励通知及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最高奖励20000元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举报电话

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0716—8278325

市公安局:0716—8253599

市工商局:12315

荆州银监分局:0716—8440358

 

如果大家遇到非法集资

一定要及时举报

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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