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公办中职学校今秋起统一收费 严禁收实习费等

昨悉,市教体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转发进一步规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从今秋开学起,荆州市公办中职学校将统一执行中职学校收费标准,严禁收取实习费、军训费。

此次规范教育收费的范围是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原标准不变。即:一般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400元。少数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文化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表演、美术、音乐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学生住宿费根据相应条件实行分档收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未达到相应条件的,继续按每生每学年400元标准收费。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可加收空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120元;5-6人间80元;7-8人间60元。

此外,中职学校可代收教材费、军训服装费、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新生入学体检费、非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费、新(补)办第二代身份证等项目。

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是为方便在校学生基本学习和生活,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正常教学活动以外的服务。严禁收取实习、实训费、耗材费等;严禁委托或联合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向在校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等名目的费用。严禁收取军训费。中职学校对在校学生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记者朱文艳)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