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启用交通违法举报功能,以下曝光的违法车辆均为市民"随手拍”举报。
违 法 停 车
车号:鄂D9GX38
时间:2017年04月26日7时25分
地点:南湖路沃滋味餐馆门前公交站台
车号:鄂D9879W
时间:2017年4月25日
车号:鄂DCC860
时间:2017年4月27日早上5时30分
地点:沙市区长港路金色世家人行道
车号:鄂D9SH78
时间:2017年4月24日
地点:园林路广电小区旁的人行道
车号:鄂D1D965
时间:2017年4月24日20时30分
地点:北京东路燎原公交站旁
违规加塞、掉头等
车号:鄂DT8970
时间:2017年4月26日晚19时35分-40分左右
地点:北京中路江汉路路口由东向西
车号:鄂D8GA10
时间:2016年4月26日
地点:红门路转江津路
车号:鄂D8HZ29
时间:2017年4月26日17时20分
地点:中央华府门前路段
车号:鄂D3Z408
时间:2017年4月26日13时48分
地点:五德路与江津西路路口
车号:鄂D3J478
时间:2017年4月25日 7时39分
地点:塔桥南路与北京西路路口(三岔路长途汽车旁)
1、将所拍摄的违法车辆图片或视频资料通过私信方式,上传到湖北荆州交警官方微信平台。
2、举报人应当如实描述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违法机动车牌号、外观和具体违法行为,图片资料须连续拍摄三张以上,并能够与举报内容相互印证。
3、举报人须上传本人实名资料,如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便于我们与您取得联系。
4、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者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照。
举报人提供的视频应当客观真实,并通过合法途径、合法方式取得。举报人存在诬告、虚假陈述、伪造证据、谎报案情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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