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启用交通违法举报功能,以下曝光的违法车辆均为市民"随手拍”举报。
违 法 停 车
车号:鄂D8EK28
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10时
地点:朝阳天城药店门前
车号:鄂DAD628
时间:2017年5月4日早上8时20分
地点:太师渊公园江津路一侧
车号:鄂D8B020
时间:2017年5月4日
地点:北京中路好又多超市对面
车号:鄂EB4H01
时间:2017年5月3日
地点:君临天下旁的人行道
车号:鄂D9V298、鄂D8DK29
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8时20分
地点:北京东路燎原公交站旁
车号:鄂DF9092
时间:2017年5月2日下午5时35分左右
地点:北京东路红星路站台后
车号:鄂DAT402
时间:2017年5月2日13时08分
地点:塔桥路凡尔赛一号消防通道
违规加塞
车号:鄂D8ML18
时间:2017年5月3号上午10时20分
地点:江汉南路红绿灯门口
车号:鄂D1V527
时间:2017年5月2日17时03分
地点:江津路由东向西江汉北路路口
车号:鄂DA7057
时间:2017年5月1日上午10时40分
地点:红门路江津路口
车号:鄂DA2577
时间:2017年4月30日上午8时30分左右
地点:荆沙大道与塔桥路口
1、将所拍摄的违法车辆图片或视频资料通过私信方式,上传到湖北荆州交警官方微信平台。
2、举报人应当如实描述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违法机动车牌号、外观和具体违法行为,图片资料须连续拍摄三张以上,并能够与举报内容相互印证。
3、举报人须上传本人实名资料,如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便于我们与您取得联系。
4、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者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照。
举报人提供的视频应当客观真实,并通过合法途径、合法方式取得。举报人存在诬告、虚假陈述、伪造证据、谎报案情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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