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记者 何进)今天上午八点半,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开始对柳林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内的企业办公楼、职工宿舍和民用住房进行拆除。现场挖掘机近一个小时的持续拆除作业,本次整治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均已全部拆除。
本次拆除范围,共1400平方米。
经过本次行动后,柳林水厂水源地保护区下游1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全部拆除完毕。接下来,荆州开发区将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对保护区内上游1000米内3家企业的5个码头进行拆除,并开始征迁,确保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保护区内的拆除工作。
目前码头已丧失生产经营能力,接下来开展对接洽谈,确保5月底完成子堤拆除。
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法》要求,柳林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纵深200米范围内的区域都属于一级水源保护区,不得兴建工厂、码头和其他生产生活设施。去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荆州市水运环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将柳林水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码头整治工作作为督察重点。今年4月12号,荆州开发区启动柳林水厂水源地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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