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荆州市将按照新的《荆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对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进行考核。年度考核90分以上最高奖60万。
按照新《办法》,区政府(管委会)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月奖励15万元,年奖励60万元。街办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综合排名第一名至四名,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年度综合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第一名至第三名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对各区政府(管委会)每季度采取排名处罚方式,对排名末两位且低于85分的区政府(管委会)给予10万元处罚。对城区被考核的街办和乡镇政府每月采取排名处罚方式,对月度考核排名末两位且低于88分的街办和乡镇政府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处罚。对市直部门每季度采取得分处罚方式,对每季度综合考核低于80分的市直部门给予2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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