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湖北捧出五年成绩单
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贯彻,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1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喜迎党代会 荆楚新跨越”第四场新闻发布会,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捧出我省正风反腐“成绩单”。
反腐“成绩单”出炉↓↓,不看不行哦~
五年来,全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共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314个,处理1495人;
加强纪律和规矩建设,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每年选取10项党内法规制度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8503个,处理24084人;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66667件,结案6306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740人。
我省还深化政治巡视巡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
“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全省政治生态明显净化,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顺利完成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0人
省委和省纪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推动“两个责任”在全省逐步落地生根。
打造责任链条。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两个责任”牛鼻子,先后制定实施了“两个责任”的意见、责任清单和“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打造明责、履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
强化追责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以问责促担当。全省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314个,处理149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0人,实施经济责任问责3232人。对省地税局、武汉市洪山区等党组织和纪检机构原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10人
我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纠正“四风”,一寸不让。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带彩娱乐”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等28项专项治理。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503个,处理2408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10人。
完善制度规范。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对现有制度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进行梳理完善,先后制定清退办公用房及规范公务接待、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等制度规定,拓展固化专项整治成果。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出台了《省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
督促政府部门履职尽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对公安、民政、人社等政府部门及其系统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举办电视问政,组织实施第三方电话抽访和服务对象测评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及系统整改问题,转变作风。
立案审查274名厅局级干部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4253件(次),立案66667件,结案 6306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740人,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274人、县处级干部2923人。省纪委严肃查处了鲁志宏、夏先禄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全省纪检机关谈话函询12794件(次),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35347人,组织处理6913人。依纪依规为大批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集中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天网行动”,成功追回4名“百名红通”人员,追回其他外逃人员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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